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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交工核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交工核验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4]1035号、青发改基础[2017]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核验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路线起点K0+209.969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与G6京藏高速采用T型枢纽互通立交衔接,并预留未来向北延伸的条件。终点K53+915.635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预留未来与循隆高速、牙同高速公路的衔接条件,并设置临时接线连接S307及S202,路线全长53.594km,化隆连接线长2.923km。主线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宽12.25m,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g。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工程的交工验收前质量核验(验证性检测)工作,其工作内容为上述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有关交工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查及工程质量的验证性检测,并分阶段编制“核验检测报告”。

  标段划分及计划服务期限如下:

  标段

  检测项目

  计划服务期限

  LHJGHY-1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

  2021年11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项目交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与业绩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LHJGHY-1

  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近5年(2016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交工(或核验)试验检测工作的业绩(检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①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只认定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单位以及在项目中设立过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列入“黑名单”。

  3.6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jtsyjc.net/)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9月29日00:00时至2021年10月1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青海交通网(http://jtyst.qingha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马妍婧

  电话:0971-618731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阿玉婷

  电话:0971-4562120

  邮箱:qhsjkjt_sldzbgs@163.com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1-09-28-14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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