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从“管理者”到“服务员”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推行为民服务十项措施
人民网长沙9月1日电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推行为民服务十项措施,涵盖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与执法观摩活动、探索推行首位免罚制度、提升基层执法单位便民服务能力等多个区块,惠及交通运输经营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个体,持续推动执法形象从传统理念上的“管理者”向“服务员”转型。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多个治超站点建设货车“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基本的餐饮、看报、休息、交流、学习等生活服务场所,还配备了医药箱、工具箱等应急物品,满足司机们的应急需要。货车“司机之家”内设置了公示栏、宣传栏、意见栏等互动空间,便于驾驶员看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为劳累的货车司机打造一个“冷可取暖、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罚可解惑”的温馨港湾。
为充分维护货车司机的权益,该厅推行“柔性执法”,制定首违免罚清单,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制度,明确规定“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积极倡导说理式、服务式执法。
执法为民,核心在于察民意、恤民情,而民情民意的有效传递,关键在于执法单位与百姓交流互动、互诉心声之渠道的畅通。
该厅积极组织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走进站场、企业、学校乡镇,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并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行业“急难愁盼”问题;同时,邀请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新闻媒体参加“执法体验周”“基层站队日”等,敞开大门以广纳民情。多项实事措施的齐推并进,实现了“走出去”“请进来”两条信息沟通渠道的同频共振,为群众参与监督能力夯实基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还坚持构筑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宣传12328服务监督电话,设置线上线下投诉举报信箱,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袁东伟、贺哲野)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mtkjt/202109/t20210903_20493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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