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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对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扣押及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活动做出部署

发布时间:2021-07-24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扣押及涉案财物管理,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纵深开展,按照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结合省厅专项调研督导,省交通执法监督局认真学习戴东昌副部长视频调度会议讲话精神,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三违规,一混乱”顽瘴痼疾(违规扣押、违规罚没、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管理混乱),决定自7月20日至9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扣押及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并就治理的范围、重点、步骤、措施等作了细致部署。
在治理范围上,要求省路政总队、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将辖区自2021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已立案受理、正在办理和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件全部纳入治理范畴。在治理重点上,围绕路政、运政、海事水运重点执法领域存在的未经审批、立案扣押涉案财物,擅自扩大扣押范围,不区分情形对涉案财物统一进行最长期限扣押,未严格按照责罚相适、最小损害原则执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未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建立扣押及涉案财物管理台帐,台账登记混乱等16个突出问题开展自下而上的治理。在治理步骤上,要求各级执法机构在7月30日前动员部署,在8月20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在9月10日前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导辖区执法机构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档案台账。在治理手段上,要求省路政总队、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督导辖区执法机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案件需要撤销的要及时撤销,对需要解除扣押措施的要及时解除,对需要返还当事人涉案财物的要及时返还涉案财物,对需要进行行政赔偿的要及时启动赔偿程序,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取得群众谅解和支持,对严重违法需要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启动追责程序。在治理保障上,要求各责任单位发挥好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优势,发挥好一线执法业务骨干的实务特长,组建以法制审核人员为主,以一线执法业务骨干为补充的工作队伍,压实工作责任,提供工作保障,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在做好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督导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依托12328服务投诉热线对2021年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群众回访不满意的案件进行认真复核,对相关问题事实进行再次核查,对处理结果进行再次答复,确保群众所期、所盼不落空、不跑偏。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employees/2021-07-21-139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