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交通动态 > 正文

省厅联合财政、司法对规范和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及换发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根据4月14日省财政厅、司法厅组织召开的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换发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要求,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由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具体承办,对规范和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及换发工作提出五项严格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站在促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统一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重要意义,按照预算定额标准、时限完成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换发程序及标准。为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统一规范,按照“统采分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和服装制作厂商。三是严格执行预算定额的标准要求。各采购单位要严格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配发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扩大配发范围,不得提高配发标准。四是严格执法服装和标志的穿戴管理。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要加强本辖区、本单位着装纪律要求,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加强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穿戴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爱护服装、维护形象、珍惜岗位的责任意识。五是严格招标采购的纪律要求。各招标和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的原则,择优选择制作厂商,严格执行制作标准,预防消弭法律风险和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employees/2021-07-14-139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