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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治乱象 联合清源取实效

发布时间:2021-07-03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刻吸取“6·10”G227张孟线、“6·12”贵州贵阳、“6·14”G109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侧翻泄露和“6·13”湖北十堰张湾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系统整治我省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6月25日,由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牵头,省市场监督、省住房建设、省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群众举报的西宁及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及充装问题线索,按照“路面整治查乱象、源头清理治隐患”的思路,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从路面和源头入手,从重、从严、从快取缔了一批违法充装、违法运输、违法经营乱点乱象。
在路面联合整治上,采取“游动巡查与定点稽查”相互结合的方法,按照群众提供的违法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在危险品运输车辆途经的峡口收费站、海东主线收费站、平安西收费站等地设立固定检查点4处,在民小公路柳湾段、平安大道设立游动巡查组2个,联合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调动备勤治安警察7人,执法车辆15台次,现场检查厢式货车和危险品货运车辆共计350余台次,查获违法驾驶运输行为10起,卸载分流不合规液化气罐等危险容器81瓶,纠正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装载、车辆危险品标志标识不齐全等违章和违规运输行为3起,有效治理了危险品通过非法道路运输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源头联合整治上,针对群众反映的平安、乐都部分液化气站充装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蹲守取证和夜间突击检查的方式,检查发现部分液化气站存在充装到期未检和过期钢瓶、充装非自有气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和储存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查处违规充装气瓶数量85只,充装站内存在安全隐患8条,下达监察指令书2份,要求充装单位立即整改,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将针对道路危险品运输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督导辖区执法机构按照“依法行政、执法必严”的原则,联合属地住建、市场监督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消除危险品生产、运输等环节重大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employees/2021-06-29-139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