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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 广东省交通厅网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粤交规〔2011〕1398号) 。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省道旧线公路和桥梁处置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bmwj/gfxwj/content/post_2699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