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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探索推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学法免罚”机制

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探索推行“学法免罚”机制,深化拓展“首违免罚”制度成效,以柔性执法传递执法温度,切实为交通运输市场注入活力。

  根据通知,当事人在安徽省内发生《学法免罚清单》内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在满足“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距前次处罚超过180天且已履行完毕”等条件下,自愿通过“皖事通”交通执法案件“便捷办”完成线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可免予行政处罚。同时,明确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无主观过错”的,直接不予行政处罚;对180天内第二次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学法免罚”制度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扎实做好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力度,着力让广大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在“学法”中“敬法”、在“知责”中“履责”,持续创优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xwdt/xwbd/123215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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