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推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学法免罚”机制
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探索推行“学法免罚”机制,深化拓展“首违免罚”制度成效,以柔性执法传递执法温度,切实为交通运输市场注入活力。
根据通知,当事人在安徽省内发生《学法免罚清单》内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在满足“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距前次处罚超过180天且已履行完毕”等条件下,自愿通过“皖事通”交通执法案件“便捷办”完成线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可免予行政处罚。同时,明确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无主观过错”的,直接不予行政处罚;对180天内第二次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学法免罚”制度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扎实做好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力度,着力让广大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在“学法”中“敬法”、在“知责”中“履责”,持续创优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xwdt/xwbd/1232152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延伸阅读: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现面向全国招聘法制宣传员,以关注交通运输、服务社会群众为宗旨,开展交通运输宣传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全面发展;授权使用网站资讯发布平台,从事资讯信息等交通信息化方面的有偿服务业务。
法制宣传员每年只需交付平台使用费300元,就能享有4个官网和100个行业网站资讯平台发布权益。
申请法制宣传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6019687,或者 QQ:2569439875。
点击跳转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网
下一篇:聂爱国带队赴江苏、浙江学习调研
最新加入
2025-12-17
中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2025-12-16
省交通运输厅举行学习...
2025-12-16
石家庄市平山县实施农...
2025-12-16
高淳港航联动多部门研...
2025-12-16
宁青船检深化协作 共...
2025-12-16
G7京新高速哈密受风...
2025-12-16
今天,《新华每日电讯...
2025-12-16
【郑州晚报客户端】萌...
2025-12-16
技师学院多维并进筑牢...
热门资讯
2021-04-07
[湖北]省道路运输事...
2021-03-2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
2023-07-12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
2025-02-08
党史学习教育在行动:...
2021-03-23
长江沿岸公司实地勘察...
2021-03-23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021-04-09
市交通局党委专题学习...
2021-04-01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03-24
交通运输部点名曝光安...
2021-03-16
成达万高铁获国家发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