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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保障用路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是辽宁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科学合理制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是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提升路网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收费主体: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收费站设置:全线共设9处收费站和1处主线收费站,分别为:热水汤站、凌源东站、六官站、喀左站、十二德堡站、雷家店站、大屯站、葛家站、范家站、绥中港站(主线收费站)。

    (三)收费期限:25年,自通车试运营之日起计算。如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五)优惠政策:

    执行国家及辽宁省出台的通行费减免政策和差异化收费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收费管理,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票据开具,收费单位要提供纸质或电子收费票据。

    三是推进智慧收费,ETC车辆按门架金额计费并精确到“分”,MTC车辆在出口车道按合计金额取整到“元”交费。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zcjd/202509281542153672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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