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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鲁山抽蓄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二广高速施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豫交建管许〔2025〕158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公司《鲁山抽蓄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二广高速公路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函》(豫电建主网〔2025〕25号)收悉。结合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鲁山抽蓄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在二广高速K1273+800处以跨越方式通过。输电线路与高速公路交叉角度为80度,采用“耐-耐”独立耐张段方式跨越,导线在高温+80摄氏度弧垂最低点与高速公路路面垂直距离为35.1米,两侧铁塔外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水平距离分别为395米、130米。

  二、电力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高速公路养护、改扩建等施工需要拆除和迁移线路时,电力线路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三、若施工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施工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保通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经有关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路段运营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请建设单位做好配合。

  五、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提出涉路施工作业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六、电力线路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线路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七、请你公司与平顶山太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接洽,就工期安排、道路通行、安全防范、设施保护、施工后恢复、公路赔(补)偿等有关事项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八、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自批复之日算起,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的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5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henan.gov.cn/2025/09-28/3231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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