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运输局推进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泰州海事局、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船舶变更所有人、船籍港后拟在泰州申办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船舶营业运输证办理等相关业务,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办理工作机制。通过整合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办理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内部审批流程,理顺各单位审批事项的前后关系,建立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跨单位信息传递,符合船舶“交易+营运”一次联办条件的,严格按照流程给予“一次联办”,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进度及办结证书均通过该渠道实现快速流转和信息互享,进一步缩短船舶相关证书文书办理时间,提升行政效能,降低船舶营运成本。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11/29/art_79466_11431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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