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粤交综运字〔2024〕40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梅州、汕尾、肇庆、清远、潮州、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全省道路运输领域行业监管对象的部门联合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8日。
二、抽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含驾培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是关键岗位人员和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大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
(二)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情况;
(三)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等工作情况。
三、抽查对象
每地市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单位(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汽车维修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含网约出租车平台、货运平台)等4至5家开展实地检查。
四、抽查人员
由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等单位派员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有关抽查情况(见附件)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
(二)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联系人及电话:陈洁,020-83730800。
附件: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516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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