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为规范和抓好吉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
二、培训形式
线上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并参加线上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培训对象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董事长、经理(岗位类型为A);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岗位类型为B);
3.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岗位类型为C)。
四、相关要求
1.安管人员需完成3年内不少于36学时的继续教育,且每年度参加不少于12学时,考核合格后,安全证书可延续。
2.安管人员应按证书领域、岗位类型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持多证的安管人员应分别参加相应领域、岗位类型的继续教育。
3.执法局质监分局联系人:卢丽娜 0431-85097756
继续教育平台联系人:朱思宇 0431-85540338
蒋伟 0431-85541026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操作手册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14日
初审:徐一
复审:谭光辉
终审:王睿双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yjgl/yjcz/202410/t20241014_8985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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