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助力低空经济“高飞” 山西省开始申报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
日前,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开始申报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投资计划。申报补贴范围共有十一项,补贴标准不等。
为加快推进全省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依据《山西省加快低空经济发展和通航示范省建设的若干措施》和《航空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发展改革委拟安排资金支持相关项目,例如,在低空旅游项目消费补贴中,我省将对通过全省统一渠道(游山西APP、小程序)购票的低空旅游消费者给予补贴。给予票价最高50%的补贴,且最高不超过100元/人次,每人每天限补贴1次。
对纳入市级及以上航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规划或工作计划,距离三甲医院超过30公里以上,采购航空应急救援服务的厂矿企业给予资金补贴。按照2024年度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厂矿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对2024年引进国际级、国家级航空体育运动赛事、无人机竞技比赛、各类通航技能大赛等通航赛事、活动的承办单位给予办会资金补贴。国际级赛事活动,给予办会经费2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级赛事活动,给予办会经费2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办会经费额是指赛事活动决算审计报告认定的金额。
对挂牌校园航空飞行营地,2024年开展至少一次航空运动培训或航空科普教育活动,参加至少一次市级及以上的航空运动赛事的大、中、小学校给予资金补贴。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
对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实施方案的新建及改扩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低空飞行(含无人机)服务保障工程等民航和通航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支线机场项目,新建(含迁建)的按照项目总投资减去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民航发展基金补助后的投资额20%给予资金补助。改扩建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不超过5000万元。通用机场项目,按照项目工程费的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机场累计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航空飞行营地项目,按照项目工程费的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航空飞行营地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航空飞行营地升级为通用机场,补助资金参照通用机场标准,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低空飞行(含无人机)服务保障项目,按照项目工程费的5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记者张磊)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mtgz/202409/t20240913_96543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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