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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中心2024年机电专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宿州中心2024年机电专项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皖通公司代管管理单位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皖通高速投〔2024〕3号)、《关于印发皖通公司本部及所属管理单位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 》(皖通高速投〔2024〕4号)

  1.4 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宿州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4JFAGZ01842

  2.2招标类别:工程类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干线机电设施专项改造及修复,收费站机电设施专项改造及修复等工程。

  2.4建设地点:宿州市、淮北市。

  2.5招标限价:475.8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8计划工期: 3个月。

  2.9其他:投标人中标后与相应的经营主体分别签订合同,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测试、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设备等要求如下,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投标人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从业单位栏投标人的资质信息网页截图。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无。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网页中的内容应完整、主要工程量应描述)。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9.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类别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机电工程

  项目经理

  1

  1)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担任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业绩:1个。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担任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总工的项目业绩:1个。

  注:(1)投标人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从业单位栏投标人的人员信息中以上人员信息网页截图;

  (2)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保缴费信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必须为已交工或完工的工程业绩。

  (4)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9日。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0-8639234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7-2800038。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88号A区2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5.5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

  联系人:吴工

  电话: 0557-2800038

  7.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455199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注: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专用账号,投标人在汇保证金时应仔细核对,由投标人原因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ztzl/wqfwjtxyztbgs/zbgg/12247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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