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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浮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

  

  

  (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

  

  项目标段名称

  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浮标采购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1665342.75

  项目编码

  5000012024072200104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3-89183563

  招标代理机构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67766894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领航船舶修造厂

  8518500.00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涂明伟

  高级工程师

  050801001674

  第二名

  重庆市长寿湖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9915788.88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陈干言

  高级轮机工程师

  115204051022001213

  第三名

  重庆市鼎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9996737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黄永

  高级工程师

  512020020051752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领航船舶修造厂

  单位业绩:四川恩阳夜游项目;渠江重庆段航道整治工程船舶制造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长寿湖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长寿区浩湖渔业5艘21m工作船和20艘15m趸船采购项目;长寿区浩湖渔业30艘9米巡逻船二次采购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鼎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130米干散货船建造合同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枝江鸿巨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因评审点硬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厂房租赁协议主体为非本项目投标人,且其投标文件中未见相关其他协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 条(厂房权属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投标人的硬件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因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重庆中江船业有限公司因评审点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未见 2023 年现金流量表) 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2 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因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全部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23-89183563)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原文链接:https://jtj.cq.gov.cn/zwgk_240/zfxxgkml/gggs/zbtbxx/zbjg/202408/t20240819_13520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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