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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关于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竣工验收检测交通安全布控设施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3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

  一、 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竣工验收检测交通安全布控设施服务。

  项目概况:依据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计划安排,我中心计划在合同范围内开展路基、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时的交通安全布控。为确保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检测,需委托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及施工专业作业的公司完成交通安全布控设施服务。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营运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规范》(DB50/T959-2019)的要求提供交通安全布控设施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机械、材料进场、设施的安装和检测各阶段交通设施的转场,应满足甲方对桥梁、隧道检测车作业所需要的布控设施及相关工作人员及对路巡车使用数量的要求,需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听从甲方、业主及执法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指挥,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交通安全布控设施的采购、安装、移位、交通设施的巡防维护、拆除等工作

  乙方提供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2) 各类施工作业安全设施色彩、图案、尺寸、材质等应符合GB5768.4要求;

  (3) 施工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材料板面平整、不易变形,反光膜不低于(GB/T18833)Ⅳ类标准;

  (4) 交通锥形状、颜色和尺寸符合GB5768.4的要求;

  (5) 交通桶用弹性材料制作,桶顶应密封,其他技术要求参照GB/T24720;

  (6) 水马颜色为橙色或红色,高度不得小于60cm使用前应注水(砂),注水(砂)量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

  (7) 防撞墙和隔离墩颜色应为黄、黑相间;

  (8) 交通柱形状、颜色和尺寸应符合GB5768.4要求;

  (9) 闪光箭头应为蓝黑底黄色箭头;

  (10) 移动式标志车颜色应为黄色,车辆闪光灯应为3600旋转黄闪灯。

  2.施工作业区

  依据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营运高速公路施工管理规范》(DB50/T959-2019)的要求。施工作业区满足以下要求:

  (1) 施工作业控制区应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的顺序依次布置;

  (2) 施工作业控制区限速应在警告区内完成,限速应采用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逐级限速宜每200m降低20km/h。相邻限速标志间距不宜小于200m;

  (3)限速值不应大于下表1的规定。最终限速值对应的预留行车道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降低最终限速值;

  表1   公路施工作业区限速值

  

  设计速度(km/h)

  限速值(km/h)

  预留行车宽度(m)

  120

  80

  3.75

  100

  60

  3.50

  80

  40

  3.50


原文链接:https://jtj.cq.gov.cn/zwgk_240/zfxxgkml/gggs/zbtbxx/zbgg/202408/t20240801_13453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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