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主城至溧水高淳高速通行费今起减半
6月30日,记者从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的4条高速公路通行费将减半征收。实施时间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暂行1年。
日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我市部分高速公路落实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告》。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 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推动市域交通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实施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根据通告,此次差异化收费的实施范围为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之间涉及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
其中,区域路段1:起点(终点)为G25宁杭高速公路南京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起点(终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南京南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试点并非面向所有车主。通告指出,此次实施对象为往返于实施区域路段起点与终点之间,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车辆。且必须为一类非营运客车,即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针对上述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此次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后续政策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另行决定。
那么,方案的实施能带来多少优惠?根据测算,以一辆符合条件的南京牌照小客车为例,从宁杭南京主线收费站出发,经试点范围内高速收费站前往此次方案中最远的桠溪收费站,不使用ETC约收费42元,方案实施后,使用ETC缴费大约可省21元。
本文刊于《现代快报》7月1日8版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7/1/art_41651_11285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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