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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路面桥梁维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5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路面桥梁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秦滨高速(G0111)全长113.4km,沿线共有桥梁91座,桥梁面积约176万平方米(含匝道桥、跨线桥、高速线外桥)。其中:特大桥16座,大桥64座,中桥9座,小桥2座。

  海滨大道全长20.369km,沿线共有桥梁6座(含匝道桥),桥梁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1座,小桥1座。

  本次招标为2024年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路面桥梁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面超薄磨耗层、微表处、单层挖补、双层挖补、三层挖补;桥梁结构裂缝封闭、裂缝注胶、混凝土破损修复、支座更换、支座脱空处治、抗震挡维修、防撞墙处治等。

  2.2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200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56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1个监理合同段,

  主要内容包括秦滨高速、海滨大道范围内的路面桥梁维修工程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

  本次招标业主为高速公司和大道公司,中标后中标人需分别与大道公司、高速公司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若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或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布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许可决定公告中,被列入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予以注销的企业名单中,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投标人参加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4 月3 日至2024 年4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电汇至:

  户 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44115010010027401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4 月26 日14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30 分至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171

  联系人:

  段工

  联系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022-66298907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

  022-66298907

  传 真:

  022-8418600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41150100100274018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j.gov.cn/ZWGK6002/JTYSGCJS1685/ZBGG1389/202404/t20240403_6590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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