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交通试行执法文书电子送达
发布时间:2024-03-02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新年伊始,新吴交通积极谋划,联合第三方试行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电子送达实行自愿原则,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并提供联系手机号码。执法人员向受送达人及时发送手机提示信息,告知执法文书查阅、签收路径。
电子送达作为新型送达方式,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比传统执法文书送达方式,电子送达具有便捷、即时的优势,大大降低了送达的成本。通过电子推送执法文书信息,能够让当事人及时掌握行政处罚情况,让基层执法人员减少工作负担。
接下来,新吴交通将整合资源,进一步探索扩大电子送达方式及范围,通过电子送达发出春运安全提醒、法规政策告知等,未来还将延伸到行政审批许可等领域,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高执法效能。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2/23/art_42006_11158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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