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 正文

普法宣传面对面 执法为民心连心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扎实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64号令),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助力阿拉山口口岸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打造,有力推进国际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8月29日,阿拉山口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法律宣贯及政策解答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邀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货运企业和口岸报关企业参加,座谈会上详细介绍了《决定》颁布实施的意义,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解读了《决定》中涉及国际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该条明确了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标准,为国际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执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座谈会结束后,企业代表说到:“通过此次法律宣贯及政策解答座谈会,让大家了解到了国际道路运输的最新规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明确了在从事国际道路运输中未按照规定标明国籍识别标志的处罚标准,适应了国际道路运输新发展,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了我们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信心。”

下一步工作中,阿拉山口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8月26日在听取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为国际道路运输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执法保障。(阿拉山口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徐恒  季一鸣 )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308/9fc9cb81e665487c89dfe7e7b5707f5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