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7月 至12月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做好船员考试、评估工作,服务船员和船员培训机构,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7月至12月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一)电脑端登录http://csp.msa.gov.cn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https://zwfw.msa.gov.cn“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上进行报名。
(二)培训机构学员完成培训后的初考和补考报名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
(三)联系我局考务人员线下进行报名。
二、考场位置
(一)理论考试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增2号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
(二)实操考试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海事执法站。
三、考务时间
(一)持我市签发船员证书换发京津冀通用证件考试
1.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报名时间7月19日至25日;
2.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26日;
(二)培训机构学员完成相应培训后的考试,根据实际需求由培训机构公布。
具体以“中国海事综合服务系统”平台上的报名日期为准。
四、考生须知
(一)接到【中国海事】发布的考试通知短信后,打印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通知书(点击适任考试——适任考试通知书打印)。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手机、智能手表、文字材料等不得带入考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应提前15日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二)我局视实际需求调整考试计划,因故考务发生调整,将提前3天通知考生变更事宜。
(三)联系方式:市港航局联系人武强,联系电话:25709867;天津市交通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叶亚楠,联系电话:13820383330。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307/t20230720_6356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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