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充电桩要达到13万台
电动汽车能方便快捷地“吃饱”,是车主的愿望,也是电动汽车更多地进入百姓家庭的重要前提。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带来好消息,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截至2022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约28.75万辆。其中,太原电动汽车保有量约占全省的40%。全省建成公共充电站1753座,公共充电桩33593台。换电站全省建成40座,其中乘用车换电站19座,主要集中在太原。
《规划》提出,优化城市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充(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大型商场、超市、商务楼宇、医院、文体场馆、博物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建设。
加快公路充电网络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要加快快充站覆盖,满足省内城际间电动汽车通行需求。已建成并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站要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实际,加快改造提升充(换)电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建设要求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底,充电桩实现全省公路全覆盖。
我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要落实直接建设达到15%,预留100%安装条件的建设标准。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人、车位产权方、社区等多方参与,并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sxhyyw1/202307/t20230713_8924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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