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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08号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4月11日,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与相关铁路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下,其两名工作人员翻越襄渝线铁路防护栅栏进入磨心坡站站内封闭区域,开展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地质核查工作,危及铁路营运安全,导致C796次动车组列车因防撞行人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D10)类事故,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6月9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责令中铁二院重庆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处30000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6000元罚款。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cdgl/ggcd/202306/t20230616_342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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