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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3月1日,我省全面打赢治超攻坚战的强有力武器——《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实施,启动大会在晋中市榆次区北山煤业有限公司举行。

  会议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及依据、主要内容,要求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实施《办法》。各市、县政府要按照“应公示尽公示,应监管尽监管”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货运源头企业,确定源头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对极易发生超限超载的源头企业要派执法人员进驻,督促源头企业严格履行源头治超的责任和义务。治超执法部门要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切实履行源头进驻和巡查监管职责,加大源头核查力度,严查源头企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堵在源头、治在源头。货运源头单位要积极主动落实源头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完善车辆装载配载登记和货物装载单存档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登记,不得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会议指出,在依法治超、从严治超的同时,要做到以德治超、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对象的思想教育,提高执法对象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在启动大会上,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宣布《办法》正式实施,省治超办、晋中市治超办有关负责同志讲话,货运源头企业代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启动大会结束后,参会人员赴晋中北高速口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

  葛海霞/文刘文柱/图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sxhyyw1/202303/t20230302_8073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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