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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不得随意劝返车辆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内无疫情时,省内通行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防疫检查点根据收费站提供的车辆通行信息(车牌号码、入口收费站名称、时间等),直接放行。对入晋返晋车辆,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分类管控,对货车司乘人员执行“扫山西保畅码”“不赋码”“即采即走即追”“点对点无接触货物交接”等制度和办法。不得随意劝返车辆,不得擅自在省内普通公路所在市、县(市、区)界设置防疫检查点,如确需限制通行或设置防疫检查点,按照相关手续报批程序。不得以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为由劝返车辆,严格按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按照相关要求,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或停止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关停后要提前向社会公布,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佩戴口罩、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提高服务区、收费站一线员工疫情防控标准,尽量避免与司乘人员近距离接触,负责体温测量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关键岗位的员工应佩戴护目镜、防护镜,接触钱款、票据和收费站收发卡的员工应佩戴手套并随时洗手消毒。

  8月31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士表示,山西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严格执行省物流保通保畅办、省疫情防控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车辆防疫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货车防疫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得层层加码,要保持全车道开通,继续严格实行“客货分流、货车优先”和省内、省外客车分车道检查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检查程序,提升通行效率。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sxhyyw1/202209/t20220901_7043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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