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罚款近40万元!安徽交通运输执法“承诺轻罚”制度显成效
人民网合肥8月18日电(胡雨松、实习生胡祥)2022年6月1日,淮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在淮南南站站前路执法检查时,发现出租汽车驾驶员王某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应给予王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但最终王某免于罚款,自愿承诺改正并签署了《承诺书》。这得益于安徽省推行的“承诺轻罚”制度。
2022年5月,安徽省交通执法局联合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在2021年全面实施轻微免罚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承诺轻罚”制度,并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自“承诺轻罚”制度正式实施以来,便民利企成效不断凸显。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已对百余个市场主体适用了此项制度,共办理案件105起,减免相关罚款近40万元。“承诺轻罚”制度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助力企业生存发展,体现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受到行业普遍欢迎。
同时,“承诺轻罚”制度的覆盖领域不断拓展。依托部省共建执法系统,省交通执法局梳理形成了40项高频执法事项,涉及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港口行政、工程质监、航道行政、水路运政等7个领域,形成了《安徽省交通运输承诺轻罚事项清单》,作为安徽省普遍适用依据。后期,将根据制度实施情况及执法需要,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此外,“承诺轻罚”制度的实施程序不断优化。明确了“承诺轻罚”制度4个适用条件及具体案件办理程序,特别要求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法规宣传,督促抓好违法行为整改。同时,在坚持承诺轻罚、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对屡罚不禁、屡罚不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即在承诺轻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因同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在正常处罚裁量基准上提升一个档次处罚。
践行宽严相济、柔性执法的“承诺轻罚”制度真正体现了执法为民,有利于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践诺、守信经营,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让交通运输经营者充分感受到执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xwdt/mtjj/121147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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