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变更及设计方案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航政函〔2022〕25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变更及设计方案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中石化粤西管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穿越通明海域航道路由调整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对建设单位及管道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为:
(一)项目建设单位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调整为中石化粤西管网有限公司。
(二)拟建管道位置由在距离上游东海大堤约3.35千米、距离上游在建铁路桥约430米处穿越通明航道,调整为在距离上游东海大堤约3.55千米、距离上游在建铁路桥约550米处穿越通明航道。管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由约1°调整为约9°。
(三)管道穿越航道范围的最高管顶高程要求由不高于-14.8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调整为不高于-15.36米。穿越规划航道范围的实际管顶高程由-44.60米,调整为-58.0米。最小覆土厚度由37.84米调整为51.24米。其余设计参数均不变。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函〔2018〕3187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变更及设计方案调整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ofd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3972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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