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渡运安全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南宁讯(白金发 通讯员 李敦南)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2022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3月1日至31日,我区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渡运安全月”活动,认真履行各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在渡口渡运的监管职责,不断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工作机制,完善渡口安全治理责任链条,推进打造“四好渡口”工程。
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当地渡口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核查、评估渡口的实际运行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开展非法渡口清乱、废弃渡口清零行动。二是强化基础管理。督促指导渡口渡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渡口运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落实好渡口的日常维护管理;汽车渡口应设置减速带、缓冲区、防护墩和人车分流设施,有条件的应安装计重设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渡运安全运营环境综合评估行动,推动渡口渡运安全基础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强化素质管理。被指定负责渡口渡运实施安全管理的县级交通运输(港航)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配备的渡口专门管理人员、签单发航人员等开展全员岗位轮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四是强化风险管控。核查渡口引道、码头上落客(车)设施、交通便(栈)桥等设施是否存在水上安全风险和隐患,推进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工作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从严打击渔船、农用自用船等非客渡船非法从事载客休闲娱乐、渡运行为等。
此外,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深入开展渡口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营造水上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tpxw/t113940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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