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交通、公安、税务、市场、通信部门对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开展联合监管检查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文件精神, 2月24日上午,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市道路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市市场监管局(静安)、市税务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对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开展上户联合监管。
首先,滴滴相关负责人从滴滴出行平台近期在沪的运营情况、计价规则、安全情况、培训服务等方面进行汇报。联合检查组按照《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重点监管事项进行了明确。六个监管单位分别就自身涉及的相关情况对滴滴平台负责人进行询问,并提出相关要求。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要求滴滴平台要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合规行为,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共同营造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并对平台下阶段工作提出八点具体要求。
一是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保证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保障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六是如实全量上传注册驾驶员、车辆及订单等信息;七是快速有效处置信访投诉;八是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市交通执法部门还对近日查处的非法网约车进行“追本溯源”,同时,也通过线上执法检查的方式,查处平台给无网约车资质的车辆派单,立案2起。
下阶段,将根据2022年2月7日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不断推动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jtw.sh.gov.cn/xydt/20220303/6cf484b8e23145fc80254fdce1915d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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