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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月16日,交通运输工会组织548名厅系统工会干部职工和德力西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干部,采取线下线上方式,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宣讲授课。

  “新修改的工会法增加关于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规定,增加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发展变化的规定,这是在积极回应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自新疆工会干部学校的廖江副教授深入浅出的对新修改的工会法进行解析授课。

  培训会现场,廖江副教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用了2个小时的时间,从工会法修法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尽解读,对工会法修改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详细说明,为各级工会干部讲授了一堂精彩的普法课程。

   

  “这次授课结合实际,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对我们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完整准确理解修改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法律原意有很大帮助。”参加培训的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一处工会干事范美霞深有感触。

  

  交通运输工会持续把学习贯彻工会法推向深入,作为各级工会干部业务学习的“必修课”,列为各级工会各类培训班“主题课”,开展分类培训、普遍轮训、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持续提升工会干部理论素养和法治素养,有效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下一步,厅系统各级工会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作为工会系统“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列入工会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带动职工学,推动企业学,在交通运输系统营造学习工会法、落实工会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厅系统各级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推动厅系统工运事业和各级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通运输工会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修订,修改后的工会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涉及23个条文,新增1条,内容涵盖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指导思想、扩展基本职责、完善入会权利、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等。

  (厅宣教中心  刘珊珊)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202/b39ae2903fd940e7a0f2e54ccb1355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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