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家招标信息公开
1.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境内。
1.2建设规模、标准: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路线总长202.904Km。其中病害整治段178.491Km(K2530+000~K2708+490.491),路基路面工程:路基排水(挡土捻)47092m3、路面工程1288333m2;桥涵工程:桥梁23座、涵洞238道;路线交叉工程:42处。过境段全长24.413Km(K2704+243~2728+655.54),路基宽度12m;共设置大桥688米/1,涵洞24道;设置平面交叉6处(3处为规划道路预留平交口)。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过境段路线起点(K2704+243)位于格尔木东(瀚海路与G109平交口)与G109相接,K2704+423~K2716+640段路线利用瀚海路规划线位,而后路线利用格尔木国际陆港中心规划纬三路线位,路线在青藏铁路前向南延伸,布设350m半径平曲线下穿G6青藏高速,然后沿青藏铁路继续向南,为避免多次下穿高压铁塔,路线布设1.5km后向西跨越青藏铁路,跨越铁路后继续向西南延伸至G109青藏段,项目终点以T型平面交叉方式与G109国道相接(终点桩号K2728+655.54,G109运营桩号K2755+502),交叉点距离G6京藏高速格尔木南交叉口约600m。路线全长24.413km。
1.3招标范围:环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环保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3.服务期内环保宣传和培训教育;4.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环境监理工作;5.开展环境监测工作;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7.负责环境保护档案整理归档;8.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环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9.负责环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10.招标人安排的环保相关的其他工作;11.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环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水保管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期水保管理制度;2.施工期工程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期水保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3.服务期内水土保持宣传和培训教育;4.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水保监理工作;5.开展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工作;6.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及后续设计编制、报批工作;7.负责水土保持档案整理归档;8.依据国务院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水保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专项水保方案编制及报审);9.负责水保验收备案组件工作并取得备案通知书;10.招标人安排的水保相关的其他工作;11.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不合理的水保设施提出优化建议。
1.4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3983001001
标段名称:ZGHSB-1
服务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预计服务期1475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7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7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对投标人资质的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ZGHSB-1 | 同时具备: 1、环境监测单位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环境监测资格的成员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2、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2-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
(对投标人业绩的最低要求)
标段:ZGHSB-1
业绩要求 |
同时具备: a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环保监理工作;b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环保监测工作、c、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环保验收调查工作;d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理工作;e、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测工作、f、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水保验收调查工作 |
注:1.近5年内完成的业绩时间以合同完成时间为准,需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单个合同包含上述多项业绩,可分别计算;单个合同包含多条公路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附件2-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
人员 | 标段 | 数量 | 最低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ZGHSB-1 | 1 | 高级职称,具有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环境监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近三年内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 |
注:1、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关人员任职结束时间须在近3年内。
2、上述人员提供的业绩应为已完成业绩。
附件2-4资格审查要求(设备)
(对投标人主要监测仪器、办公、交通设施的最低要求)
序号 | 设施名称 | 单位 | ZGHSB-1标段 |
一 | 环境监理、监测设备 |
| 自行配备(满足现场要求) |
二 |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备 |
| 自行配备(满足现场要求) |
三 | 其它设备及车辆 |
| 自行配备(满足现场要求) |
| .... |
| 自行配备(满足现场要求) |
注:1.本表是对投标人派驻到工程现场设备的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监测需要投入满足要求的各类设备,包括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仪器、办公、交通设施等。
附件2-5资格审查要求(信誉要求)
(对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标段 | 要求 |
ZGHSB-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均需要满足以上诉讼和履约的要求。
2、投标人需附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截图复印件。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开时间
2022年1月24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公路局/国道109宗加至格尔木东改造工程代建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联系人:荔继华、樊先生
电话:0971-6187808、1869719554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郭顺全
电话:0971-6308711
2022年1月24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服务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 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d.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照应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a.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含最高投标限价本身)。 b.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c.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d.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e.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服务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书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开具担保书的担保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或担保书原件。 | ||
权利义务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甲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0分)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其他评分因素:0.0分(如有) (注意:上述内容请结合实际赋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评标价B: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5个时,评标价为所有投标人投标函报价(Di)算术平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5个(含)时,评标价B为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方法一:平均值法: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P。 P=B=Σ(D1+D2+…+Dn)/n □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H和B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评标基准价P。 P=B*A%+H*(1-A%),其中A=/。 A值:为权重比例。 □方法三:降幅系数法:B乘以降幅系数K做为评标基准价P。 K的取值范围为/至/。(取值范围建议在(91-100)之间) P=B*K% K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详细评审 下表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并应就“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赋分”四项完整填写后才能使用。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信誉、业绩等) (40.0)分 | 人员及机构设置 | 满足本项目对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的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5分 | 5分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为一星级的得3分,二星级的得3.5分,三星级的得4分,四星级的得4.5分,五星级的得5分,无此证书的得0分。 | 5分 | ||
投标人业绩 | 满足本项目对业绩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22分,近5年内每增加: a.1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b.1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加1分,最多加1分; c.1项公路工程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加1分,最多加1分; d.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理工作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e.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监测工作的加1分,最多加1分; f.1项公路工程的水保验收调查工作的加1分,最多加1分。 | 30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方案、人员等) (50.0)分 | 针对本项目环水保实施方案设计总体思路,人员、设备安排及进出计划(15分) | 体现项目环水保实施方案设计总体思路,人员、设备安排及进出计划的得9分,视质量与合理程度的加0—6分 | 15分 |
环水保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15分) | 体现出对环水保保护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得9分,视质量与合理程度的加0-6分 | 15分 | ||
对本项目提供的环水保咨询服务及后续服务承诺(15分) | 体现对本项目提供的环水保保护咨询服务及后续服务承诺得9分,视质量与合理程度的加0-6分 | 15分 | ||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建议(5分) | 为项目提出合理建议得3分,视质量与合理程度的加0-2分 | 5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得10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投标函报价 |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xxgk/2022-01-25-144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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