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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4线、G227线震后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恢复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G214线、G227线震后公共基础设施(道路)恢复工程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办【2021】175号同意开展,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G214线(K405+600~K622+300段)里程216.7公里,原公路等级二级,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平均宽8m,路面宽7m。经调查,此次地震造成G214线76.9公里路基路面严重受损。G227线(K702+000~K740+000和K843+000~K887+200)里程82.2公里,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构造物受损,需对以上路段进行勘察设计。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3323001001、E6301000076033323001002

  标段名称:HFSJ-1HFSJ-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155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标段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范围为G214线(K405+600~K622+300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并编制招标图纸等工作。G227线(K702+000~K740+000和K843+000~K887+200段)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挡防设施、其他工程等)并编制招标图纸等工作。具体包括①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清单计量规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招标图纸等。③配合专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后续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G214线(K405+600~K622+300段)为1标,标段名称为HFSJ-1;G227线(K702+000~K740+000和K843+000~K887+200段)为2标,标段名称为HFSJ-2。3.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3年。具体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相应阶段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等招标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4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3323001001、E630100007603332300100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qhdzzbfw.gov.cn)。

  5.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2月14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1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7(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3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网站:http://www.huajiezn.com/上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公路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8771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971-61877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五四百货十二楼1210室

  联系人:何晓东

  电话:0971-6308711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zbgg/2021-12-13-143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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