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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全面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安委会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产信用评价工作。

  通知明确,要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对全区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纳入信用等级评价,对安全信用等级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风险的企业,坚决实施限制或禁入措施。

  据了解,自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明确了实施主体和评价对象;按业务领域划分六个评价类型;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每12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实行动态管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信用好(AA级)、信用较好(A级)、信用一般(B级)、信用较差(C级)、信用差(D级)五个等级,通过企业自评、主管部门审查、现场核查以及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产生;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企业实施对应惩戒措施,对奖惩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形成安全风险、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负面舆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做好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信息交互共享,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严格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评价工作。

  (厅安监处  木哈塔尔)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112/5c7ca8d530e04f38acc4a1e7b1b862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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